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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车第一案”第三次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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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被称为全国“专车第一案”的济南市民陈超诉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案件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这是继今年6月和9月两次延长审限后,此案第三次延期宣判。
  2015年1月7日,济南市民陈超在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开“专车”送客时,被当地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认定为非法运营的“黑车”,予以查扣并处两万元罚款。不满处罚结果的陈超一纸诉状将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此案是针对“专车”的首例行政诉讼案,因而被称为“专车第一案”。

  今年4月15日,此案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对作出行政处罚所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争议较大,法院未作出宣判。今年6月和9月,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分别宣布,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已分别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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