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论坛 | 咨询热线: 18253191321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
  • 515待解决等待解决的问题
  • 2已解决成功解决的问题
  • 513条问题全部问题
提问问题 (此问题已过期)


匿名
中止妊娠、流产等侵犯生育权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问题描述:
中止妊娠、流产等侵犯生育权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网友回答

济南李学军
济南李学军
新手上路
回答时间:2019/8/19 17:14:55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以上只是提供了部分法律法规答案,需结合各方面具体情况分析,结合其他相关法律条款解答;详情咨询:济南、泰安、莱芜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离婚律师李学军,手机15662665981,网址:[url=]http://www.lixuejunlawyer.com 中国婚姻家庭律师联盟网,网址:http://www.lawyerlm.cn




Copyright © Powered by lawyerlm.cn,
山东泰润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焦点网络(0538-6309930,663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