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论坛 | 咨询热线: 18253191321

亲子鉴定必须鉴定吗,怎么才能鉴定?国家需要立法吗?能否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直接标准“亲生”或“非亲生”?

点击: 字体:

亲子鉴定必须鉴定吗,怎么才能鉴定?国家需要立法吗?能否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直接标准“亲生”或“非亲生”

  现在社会发展很快,网络以及自媒体的发展,微信以及QQ等自助交流工具的兴起,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便捷很多,但同时,在精神文明的发展滞后于物质文明的发展的情况下,现在的网络交流从一开始陌生人之间精神交流的虚拟化到之后的现实接触化,使得婚后夫妻之间的感情脆弱的夫妻之间很容易出轨,使得家庭不稳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多,离婚率连年上升,而且婚内因感情出轨的呈现递增的情况,本人的在家庭事务纠纷中从事多年的诉讼中发现,现在凡是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在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在进行委托法院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亲子血缘关系时,很大概率上鉴定结果往往是“非亲生”,导致家庭相当不稳定,尤其是在男方抚养孩子多年,且男方有可能因年事已高或者不能生育的情况下,给男方造成的伤害很深,而且现在国家法律对于男方的精神赔偿并不是很高,尤其是在农村,法院一般判例赔偿的标准很低,但是造成的伤害却很高,若是国家在以后的政策中,在给子女办理出生证明时,直接立法制定,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先做亲子鉴定,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在出生医学证明上标注“亲生”或“非亲生”,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能保证家庭的稳定,促进家庭的和谐;

 现实的离婚诉讼中,申请法院进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在另一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很难实施鉴定程序;在非诉讼程序中,更难进行亲子鉴定;而且现在未婚怀孕、未婚生子的也很多,在此情况下,若能在出生医学证明上能够在鉴定之后标注“亲生”或“非亲生”,对于维护男人的利益,避免感情出轨,维护家庭的稳定应当有积极意义。

 以上意见,是个人见解,仅供交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转载

李学军律师,擅长于家事纠纷、婚姻纠纷、财产分割、继承等,联系方式:18253191321写于2021.2.25;